导读
1、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招聘启事。
3、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政务服务“不打烊”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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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办事处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4名。具体岗位为:
1.综合岗位2名。
2.会计、审计岗位1名。
3.网络管理岗位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河北省省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功底。
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年6月1日之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符合选调工作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7.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各报考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①综合岗位不限专业;②会计、审计岗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本专业岗位2年(含)以上,现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③网络管理岗位限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类专业,且从事本专业岗位2年(含)以上,现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以上岗位均需长期在外出差,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年6月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提拔任用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
填写《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在个人承诺栏内签名。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或户口页)、学历证书等扫描成PDF文件,连同电子版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年6月1日00:00—6月15日24:00
报名邮箱:
qq.